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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副秘书长受审 自辩称人缘太好爱帮助人

2013年11月07日 09: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曾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撰写研究报告成发财捷径

  昨日,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被控受贿过千万元,由潮州市中院派法官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

  指控显示,谢鹏飞收受的贿赂款大多来自房地产老板、集团董事长及其下属,主要手法是利用职务便利帮他们向相关领导打招呼。

  谢鹏飞表示对指控的20宗受贿事实没有太大意见,但对事实的界定是违法还是违纪有异议,不过还是会服从法院判决。

  昨日上午10时,身着橘黄色囚衣、留着平头的谢鹏飞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白云区法院第四法庭受审。与之前的一些照片相比,他看上去消瘦了不少,两鬓也有了白发,但精神状态还算好。

  指控:

  涉案20宗 乜钱都收

  据检方指控,谢鹏飞于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郑某武等人(均另案处理)牟取利益,收受郑某武等人贿赂,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综合检方起诉的谢鹏飞涉嫌受贿20宗作案事实,记者发现行贿人大多为公司老板、集团董事长及谢鹏飞下属,行贿人所在区域跨度大,除广州外,还涉及肇庆、惠州、佛山、梅州、汕头、南海等广东省多个地区。谢鹏飞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地区相关部门领导打招呼要求关照,为行贿人在开发房地产、购买别墅、投资工程等项目上提供便利,甚至帮行贿人亲属报考公务员、就读名校以及找工作等。

  自辩:

  人缘太好 爱帮助人

  面对检方指控的20宗受贿事实,谢鹏飞表示没有太大意见,称这些都是自己主动交代的,但对这些事实的界定是违法还是违纪有异议。

  谢鹏飞称,他在省政府工作20多年,因为人缘好,爱帮助人,很多朋友都找他帮忙。他绝不是为了钱才去帮朋友,朋友事后为了表示感谢送钱,而他没有守住底线就收了钱,“我认为这是违纪”。不过,他说自己不是学法律专业的,到底是构成违纪还是违法得由法院裁定。

  他还表示,曾担任的省政府副秘书长一职并无实权,只是一个挂空头衔;而兼任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工作主要是对省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方案,对政策进行研究咨询,并没有管理的权力。

  最后,谢鹏飞称自己已63岁了,所患疾病有17种之多,请求法庭批准保外就医。

  争议焦点

  是否利用职务便利?

  辩护律师:谢鹏飞作为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职责是对经济研究提出建议,省发展研究中心是智囊机构,并非行政机构,故不构成利用职务便利。

  公诉机关: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是公诉机关对谢鹏飞认定的第一职务,该职务对省政府的部门及地市级政府有职务上的隶属与制约关系。谢鹏飞属于省政府的领导干部,因此利用了职务便利。

  收红包是违纪还是违法?

  辩护律师:老百姓通过送钱物了解情况,不管办成与否都愿出钱。收红包是违纪行为。

  公诉机关:馈赠人送红包的数额之大,已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人情往来。谢鹏飞明知馈赠人是为答谢帮助,建立关系,及获得权力上的庇护,却仍然收受,是受贿罪的表现。

  谢鹏飞是海南省文昌县人,他曾历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职务。此外,他还曾兼任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省委党校等院校的客座教授。

  谢鹏飞被控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对此,谢鹏飞自辩自己人缘好,绝不是为了钱才去帮朋友,朋友事后为了表示感谢送钱,自己没有守住底线。(记者 章程 实习生 凌娜 摄影报道)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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