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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雾霾绝不能选择“弹性工作制”

2013年11月07日 09:5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应对大气污染,“躲”只是一时之策,弹性工作制只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要想治本则必须要“打”、“防”并举,从根源上减少空气污染。

  虽然京津冀等地区还没有正式供暖,但是,环保部应对采暖季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污染工作已经升温。环保部前天发布相关通知,建议施行重污染天气停办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此外,环保部明确还表示,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刑事制裁手段。

  在重污染天里实行弹性工作制,是对民众健康权的关注,也是迫于雾霾现实状况的无奈选择。因而,不管最终能否实现,至少环保部的出发点值得肯定。而且环保部建议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只是企事业单位,并不包括政府部门,也不至于影响到政府机构的正常运作。

  建议是好的,但鉴于环保部“弹性工作制”的要求并不具有强制性,比如说学校是否停课放假最终要由教育部门决定,而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出于利润考虑和连续生产的需要,能否配合环保部实行弹性工作制,也是个问号。道理很简单,连带薪休假这样的法律规定都难以得到执行,更何况一个环保部的建议?因而,如果真要把弹性工作制当成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一个对策,一方面还需要上升到国家层面来整体考虑,另一方面也需要环保部制定具体实施的细则,像PM2.5达到多大数值时才应该实施弹性工作制,应给出一个明确标准。

  然而谁都知道,应对大气污染,“躲”只是一时之策,弹性工作制只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类似杭州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那样,希望在杭州建一个“城市风道”,把郊外钱塘江的风引进主城区,把空气中的霾等污染物“吹”走,也是治标不治本的治污手段。要想治本则必须要“打”、“防”并举,从根源上减少空气污染。在河流污染治理上,“边污染边治理”、“先污染后治理”的治污思路留下了太多的惨痛教训,在治理大气污染上千万不能重蹈覆辙。

  眼下,中国大气污染的形势不容乐观,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国内雾霾天气几乎常态化。而在前一天,中国社科院、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的《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3)》则指出,近50年来中国雾霾天气总体呈增加趋势,且持续性雾霾过程增加显著,而这种天气现象甚至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殖能力……因而,在建议弹性工作制的同时,环保部也明确表示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上升到刑事手段,可谓“动了真格”。

  但仅此仍不够,大气污染不是一天造成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面临的一个问题。现在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一是烧煤,二是排放,因而,一方面要加快转变经营模式、转变经济发展的粗放模式,另一方面要在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但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比如说,一些污染企业在节能减排上不达标,可是它们又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环保部门能敢于碰硬,而不是弹性执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考验着治理环境污染的“动真格”究竟有多“真”。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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