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工商总局谈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宽进严管是原则

2013年11月07日 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其中一项就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对于这项改革,张茅指出,坚持宽进严管,这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张茅表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

  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扩大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多年来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

  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让这项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

【编辑:何敏】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