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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一地税干部开“后门” 税收流失190余万

2013年11月07日 15:4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报虚假销售合同,地税所一干部征税时却睁只眼闭只眼,导致税收流失190余万元。日前,被告人被广安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汤一方是广安市广安区某地税所一名干部,经检察机关查明,汤在职期间与辖区开发商老板王文华关系密切,并经常接受王的吃请以及红包。2009年至2011年期间,汤一方在对王文华开发的商品房征税过程中,明知王所报的销售合同是虚假合同,却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职实地核查,而以其虚假合同销售价格作为收税依据,导致税收流失19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该案立案后,广安区检察院向广安区地税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地税局完善税收征收程序,加强税收征管环节的审批。广安区地税局事后立即在全区展开税收清查,经清理共补征税款1000余万元,给国家挽回了巨额财产损失。(刘进 记者 王超)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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