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2013年11月11日 16:55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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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试行)》,明确提出在省、市、区(市)承担面向社会,为社会建设和发展提供公益服务,具有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即新成立上述四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
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直接服务于基层城乡社区、村组的公益服务型社会组织,可先在街道(乡、镇)登记备案,具备登记条件后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强调,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仍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登记管理体制。(记者 华露艳)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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