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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优先考虑将有条件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2013年11月12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教育部等多部委《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发布。意见指出,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意见要求,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由省级政府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内各市、县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状况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

  意见指出,县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类分步组织实施。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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