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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将污染扼杀于“未萌之先”才是王道

2013年11月13日 10: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预案》将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橙色二级预警、红色一级预警两个等级。当发出橙色二级预警时,全市须停驶20%的公务车、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当发出红色一级预警时,将停驶30%的公务车,重点监管企业减排30%,全市限行黄标车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广州发布这个应急预案,很容易让人想到北京前不久发布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一次严重的雾霾之后,北京才出台了这么一个应急预案,想不到这么快广州也搞了一个。

  那几天周围很多人一面关注北京的雾霾,一面庆幸幸好在广州时不时吹点海风,不至于那么严重。但广州的空气绝非让人安枕无忧,经常飘来一些可疑的味道,很多时候空气混浊,我多次在晚上8点到10点的时候门窗紧闭,阳台都不敢出。所以这次出台这个《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也绝非多余,甚至是很有迫切性。

  但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要有多污染才够得上橙色二级预警、红色一级预警,从而让这个预案派上用场?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说以《应急预案》的标准对照过去三年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控,2011年可能出现二级预警2次,2012年会有二级预警3次,但今年尚未出现按《应急预案》标准需进行预警的情况——现在已经到了11月中旬,即是说今年的空气质量比前两年都好咯?果真如此?有心人可以去做个对比。我无法找到确凿的数据,只知道差不多每天晚上阳台上都会飘来一阵可疑污浊刺鼻的气味,还有前几天媒体报道的某小区的很多业主在阳台上挂上一个个大大的“臭”字,等等。但这些显然既够不上橙色预警,更够不上红色预警。达不到预警的水平,政府就不会出手,但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环境空气重污染”却是每日每时的。

  我还注意到这个应急预警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领域,比如道路、港口、工地、餐饮、加油站等等。根据经验,空气重污染往往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蕴积过程,然后在某一个时刻突然爆发。这样急手急脚去“应急”,来得及吗?尤其是涉及到这么多领域,能够做到令行禁止吗?假如不行,那么这个预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相信很多人会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应急预案的公车停驶上面,橙色停驶20%,红色30%。这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以前广州就好像出台过类似的规定,也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主要是说可行性、可操作性存疑。想想也是,那么多公车哪些开哪些不开?还真是很费周章呢——哪一个不是非开不可呢?否则干吗要买那么多公车?好在陈建华市长明确表态,一旦实施环境应急,他第一个带头停驶公务车,坐6站地铁到市政府上班。

  我觉得陈市长的表态很正面也很积极,不管怎么说吧,至少大家的关注点是一样的,就是希望广州的空气好。记得以前某位市领导说他每次出门第一件事就是抬头望天,可见领导对空气质量还是真的很关注的。而要广州空气质量好,应急预案始终是事后的被动补救,不可能解决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主动的防御,将空气污染的源头刹住,将污染扼杀于“未萌之先”、“方萌之际”,这才是王道。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关部门时刻睁大双眼,不放过任何污染源头,如此才有可能迎来洁净的天空,否则再怎么应急只怕也是亡羊补牢——不管是社会还是我们个人,都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曾德雄)

  (作者为广州市人大代表)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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