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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保障农民财产权应首先保障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2013年11月13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保障农民财产权应首先保障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十八届三中全会布局经济体制改革,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解读中国经济新导向。中新网 记者张龙云 摄

  中新网11月13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下午闭幕并发布全会公报,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时表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本次全会公报的一大亮点。对于农民来讲,财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就是土地使用权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权,首先应该致力于保障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王雍君指出,在中国大规模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失去土地这种现象已经发展成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社会关注度也很高,这个问题需理性看待。

  王雍君表示,对于农民来讲,财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就是土地的使用权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权,首先应该致力于保障农村土地一个长期稳定的使用权。在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民来讲很关键,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农民对土地产权的长期使用权,这是应该去努力改善的地方。

  此外,王雍君指出,农民的产权制度还不仅仅包括制度,还包括其它方面的产权,所以整个产权制度对于农民来讲起着一个重要的作用,一是为他们安身立命提供类似社会保障的功能,第二,用比较有效的农民产权制度,农民才会有积极性去增加投入。他举例指出,土地使用权能使用十年或者使用一年,前途充满不确定性,有可能把花园糟蹋成土地场,如果是三十年五十年,农民也有可能把不毛之地变成花园,我们应该认识到这项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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