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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食药监局统一监管食品安全 终结多龙治水

2013年11月15日 10: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昨日,针对成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体制改革后,从生产、流通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问题,都由市食药监局一个部门监管。这意味着,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管“多龙治水”的局面将彻底结束,食药监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将挑起大梁。届时,全市将有700多人从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划转到食药监部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市民只要拨打12331进行举报、投诉即可。

  职能整合

  食品安全一个部门管

  与全国一样,过去成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也存在分段管理、多头管理、职责交叉、资源分散配置等问题。本轮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各个部门分段监管的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四川省改革意见的说法,就是要“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

  改革后的市食药监局,将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的部分相关职能。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药监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办)牌子。

  市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都将划入市食药监局。原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监管都集中到了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也就是说,今后,从食品的生产到端上餐桌,食品安全问题都将由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监管。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职责的调整,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食品药品安全属地化管理

  市委编办副主任曾珂介绍,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原食品药品监管双重管理体制调整为市、区(市)县分级管理。

  同时,各区(市)县参照市上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为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

  监管重心下移

  街道将设食品药品监管所

  据介绍,为切实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各区(市)县将根据人口、面积、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县食药监局派出行政机构,会同区域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食药安全监管职责。据成都晚报

  新设职位点击

  增设副局级安全总监2名

  据了解,新组建的成都市食药监局共新增了7个处室。包括: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和科技与宣传处。按照计划,改革工作将于本月中旬前基本完成。

  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配备行政编制105名。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增设了副局级的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各1名。“这是成都首次出现食药安全总监。”成都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建说,考虑到食品、药品的专业性强,引入食药安全总监主要是承担技术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工作。据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食药监局

  发展史

  2000年1月

  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在此之前,由成都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6年7月

  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食品纳入监管职能之中。

  2011年

  成都市食药监局的职能进一步扩充,包括餐饮服务许可等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入市食药监局。

  2013年11月

  成都市食药监局重新组建,职能涵盖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以及成都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并加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据华西都市报

  属地管理

  实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

  根据日前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今后,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实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并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区(市)县属于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领导班子则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市食药监局的意见。

  “现行的食品药品监管双重管理体制转变为分级管理体制后,将更能有效地整合资源,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陈建介绍。同时,将健全基层监管体系,通过设立基层监管所、协管员队伍等,建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社、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置于全覆盖监管之下。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要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为管委会工作机构,并组建相应的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区(市)县设立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并建立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

  技术保障

  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市食药监局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是成都市食药监局首次设置“总监”职务。陈建介绍,食品总监和药品总监主要承担技术工作,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标准政策的贯彻报告,以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这跟以往的领导职务有着较大的差别,“以往的领导职务,主要承担行政工作,而总监主要承担技术的监督和指导协调工作。

  据介绍,由于食品药品的专业性都非常强,“需要既要懂专业,又要懂管理的高级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这是市食药监局为了保证食品药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专门设置的岗位。

  专家声音>>>

  结束多头管理 让投诉举报一步到位

  “这次改革是一件深得人心、拍手称快的事。”四川大学公关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屈锡华表示。他说,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前多方渠道走不通,要投诉找不到地方的情况也有,效率不高不说,还会出现“你推我,我推你”现象,解决不了问题。现在,结束这种多头管理的现象,投诉举报能一步到位,对老百姓来说,是最大的好事。

  屈教授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该是,不该管的不要管,该管的就要管到底。改革后,能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旦发现问题还能一追到底,不能推诿了,提高了工作效率。虽然合成了一个拳头,但是也要让这个拳头变得更加有力。现在有了相应的机构来办事,以后不仅在处罚力度上要加大,而且要有相应配套的政策法规,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人员培训和监督,更要注意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

  新闻链接>>>

  市食药监管改革路径

  2000年以前市卫生局承担药政、药检职能,而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0年1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

  2006年7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监管职能,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1年成都市政府公布“三定方案”,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药局。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成都市宣布,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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