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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治理记者受贿需下三剂猛药

2013年11月15日 13:41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浙江杭州3名财经记者涉嫌受贿在杭州中级法院开庭。此消息是继《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收黑钱”事件之后的新闻界又一重磅新闻。视公信力高于一切的新闻界被“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在网络上谩骂记者的言辞不在少数。显然,这极易滋生出公众对新闻行业的整体不信任感,破坏社会信息的良性运转。

  接连曝光的记者受贿事件表明,在当下中国记者群体中确实有些人失去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将神圣的新闻职责视为满足个人私欲、牟取私利的工具。其表现是“稿”钱交易、“版”钱交易,接受贿赂,提供情报、粉饰黑暗、隐藏混淆真相,或充当打手,乃至新闻敲诈、勒索等。

  新华社已故社长郭超人曾说,记者笔下有财产百万,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现代新闻史表明,当新闻记者大都堕落时,这个国家就犹如航行在冰山遍布的航母,随时都有可能触山而沉。因此,必须下重拳遏制住记者受贿、堕落之风的蔓延。

  治病贵在找到病根。对我国新闻业的不正之风,有关部门搞了不少新闻教育运动,媒体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高等院校也强化新闻伦理教育,但收效似乎不大。根源在于,对策大都停留在头疼医头的层面,尚未形成使新闻记者有尊严、有理想、不想腐、不敢腐的奖惩机制。由此产生了诸多乱象,如有些媒体为生存计,默许、鼓励甚至要求记者拉广告,拿出专门版面搞软新闻;对炮制假新闻的记者惩罚过轻或予以包庇;某些记者承受不住“新闻民工”的生存压力,自我扭曲了新闻理想;部分高校忽视了新闻伦理教育,灌输学生功利思想等等。这些都是部分记者腐败堕落的根源。

  沉疴需要猛药。治理当下记者的受贿行为,首要在于完善法律,可借鉴香港或欧美国家的做法,以法重惩受贿者,起到警示效果。其次要理清传媒单位的内部权责、完善传媒经营管理体制,断绝记者灰色操作的可能空间。再次提高记者的收入水平、保障记者采访的合法权益,重塑记者“无冕之王”的神圣光环。以神圣的职业理想和严惩的法治斩断利诱,重塑廉洁、敬业的记者职业文化,提升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作者刘继忠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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