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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利益藩篱难破政策执行“跑偏” 大病保险待突围(4)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01: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利益藩篱加剧纸上谈“病”

  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打破了现行医保运作机制和模式,记者听到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大病保险的种种疑虑,很多工作还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一些专家认为,在政府自己办还是引入商业保险的问题上,《指导意见》明确是“政府主导,专业运作”,但一些地方对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大病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指导意见》提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但一些基层政府却认为,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依靠行政力量强制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甚至认为是“挪用了基金”。

  有主管部门、商业保险公司反映,大病保险从中央到地方的推进力度“层层递减”,越往下政府主导的色彩越浓,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发挥作用的空间也越小。一名保险业人士坦言,大病保险的推行中,“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通道都有不同程度阻塞,“政府部门自己割自己的‘肉’确实很难”。

  在采访中,一位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倒苦水”,“六部委出台大病保险意见已经一年多,但一些省份没有制定本地区大病实施方案,个别省份甚至表态不想开展。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明确说‘不需要、不开展’。”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国际上没有先例,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服务在大多数地区还没有成熟经验,地方政府对工作推进比较谨慎;二是由于目前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大病保险相关主管部门职能调整仍未最终明确,影响了大病保险试点的进度。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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