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算超生

2013年11月22日 09:34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单独两孩”只有写入修订后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发布实施后,“单独”夫妻生出的第二个孩子才算合法生育。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认为,地方政府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中,需要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二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介绍,“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之前,打算要二孩的家庭目前更应重视的是做好孕前准备。35岁以上怀孕属于高危孕妇,生育出生缺陷儿几率提高,孕前预防很重要。相关部门也应做好引导工作,避免扎堆生育,导致出生人口大幅波动,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压力。记者 吴佳佳

【编辑:王浩成】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