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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房地产税开征要防转嫁到房价

2013年11月22日 13: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业内人士认为:这从政策层面表达出房地产税将绝不仅仅局限于试点,要在适当时间推广。

  记者了解到,大家熟悉的“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不是一回事。房地产税是指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而房产税则是针对房屋保有环节的一个税种。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开征房地产税未必能把房价给降下来。

  焦点一:房价影响“起不到拐点效应”

  “我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未必能把房价给降下来。”昨日,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接受采访时直言,房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求关系,而在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征收房地产税,无疑会使开发商将房地产税转嫁到房价之上。

  在她看来,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立法,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完善地方税种体系,“现在营改增,地方税收逐渐减少。为了保障地方税收,所以需要通过房地产税等地方税种来做支撑。”刘蓉说。

  但是,国家一级房地产策划师郑荣华认为,房地产税的推行对房地产市场必然会产生影响,但这影响仅局限于结构性的影响。“对整个市场并不能起到大家认为的拐点效应。”他说,房地产税的推行从税收制度上一定会执行累进税制度,分产品、数量、价值与实际功能需求进行不同的征税。因此,对高端住宅与投资性需求是严厉的打击,“对主刚性需求来说影响不大,还能刺激刚性需求市场,因为国家很有可能采纳我之前提出的‘取长补短’提议,对首套房家庭购房给予政策性扶持”。

  焦点二:开征时间“短期内难以开征”

  “我国土地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已经交了很多税,再征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认为,如果希望通过房地产相关税收去调控整个市场,需要制定一个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而不仅是一个针对保有环节开征的房地产税种。她认为,考虑到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现状之外,房地产税短期内难以开征,还由于存在法律和现实操作上的障碍。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建立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在立法基础上,再开展房地产税制综合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也认为,普遍开征的可能性不太大。

  个税

  未来缴纳个税以家庭为主 一年一缴

  按照现有的征收体系,个税免征额为3500元,如果你当月工资不足这个门槛,就不用缴个税。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如何理解?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认为,虽然目前个税细则并未出台,不过未来的缴纳方式可能会逐步转变为以家庭为主的综合征收模式,缴纳时间也可能从现在的一月一缴变成“一年一缴”。“还会考虑到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通胀水平等等因素。”刘蓉说,在这样的综合征收模式下,最好是取消现金交易,让收入透明化。(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黎)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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