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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车退出舞台”实质是取消特权

2013年11月27日 10: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11月26日《北京晨报》)

  赞扬

  必须给纳税人真正省钱

  对于公车改革,公众最深的印象是,改了近二十年却一直还挂在“空挡”上;在全国层面,“车轮上的浪费”依旧是三公消费中的大头。在严格限制私车使用、提高私车使用成本的背景下,改变公车泛滥的现实,既是必须的以身作则,也是公众的迫切愿望。此刻,“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终于给停滞了近二十年的公车改革挂上了挡,只待踩油门加速前行。

  《条例》依然保留了省部级以上的官员专车,这和自1994年《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以来的相关文件一脉相承,同时也是地方性车改的普遍做法,能够让车改更具可行性。出于公共服务的需要,《条例》还保留了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除去这两种车辆,其他一切皆在取消之列。换言之,一般意义上的公车,即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堪称“革了公车的命”。

  地方车改时,公车补贴一般是按级别发放,这显然不合理。决定公车补贴多寡,应根据部门和岗位的性质来划分,如果基层岗位用车明显比领导岗位更多,则基层公务员的公车补贴就应多于领导。此外,公车补贴要严禁货币化发放,公务出行卡不得提现,只能用于乘坐公交车、打的、加油等交通事务支出;而且,非工作时间应禁止刷卡,特殊情况先自掏腰包,作出说明后才能在余额内事后报销。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一步。说一千道一万,公车改革必须能给纳税人真正省钱——三公消费是否减少,是评价公车改革成效的关键所在。公车改革之难,从来不是难在具体的改革方式与途径,而是难在改革总被要求建立在“确保既得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之下,真正的公车改革必须让既得利益“伤筋动骨”。

  舒圣祥

  剖析

  实质是取消特权

  公车诟病多,非议多,改革公车使用制度由来已久,全国各地的许多地方也先后试点过公车的改革措施,但在既得利益与公众诉求之间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因为,公车是一种特权的象征,是地位与形象的符号。特权之下的公车至少存在五种弊端: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三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党政机关车辆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四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五是加重交通拥堵,造成环境污染严重。(部分数字来源于《中国青年报》)而且,公车的背后还滋生出许多的腐败,成为不受管束的奢靡温床。种种的弊端都被一个叫做“特权”的帽子笼罩着,即或是执法者也无可奈何,更何谈普通百姓。

  某些人在享受公车的同时发现,自己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特权思想油然而生,从而隔离了与民众之间的情感纽带,把自己等同于八抬大轿里的衙门官员。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公布,不仅仅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取消了某些人的特权载体,首先从出行上让他们与普通民众一样,公平地享受公共交通,从而拉近了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为构建一个和谐的亲民政府创造了条件。

  胡子民

  延伸

  制度化治“四风”

  节约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建党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意义非凡。它迈开了制度化治“四风”的步伐,结束了号召式、运动式、人治式治“四风”的历史。这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党的大好事,值得期待。

  过去,我们在治“四风”上花了不少气力(只是每次的具体形式不同而已),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处分了不少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但由于是运动式的、人治式的,没有走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没有建立长效机制,问题容易反弹,往往“四风”问题严重了,便下大气力整治一阵,风气好转了,又偃旗息鼓了,一些人摸透了脾气,学得狡猾了,治“四风”运动一来,就装老实,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群众有意见。所以,运动式治“四风”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必须转变治理方式。制度化治“四风”,使治“四风”问题有了制度依据,可以长期坚持。

  从条例来看,制度规定比较细致全面,不隐讳敏感问题。比如,既包括大吃大喝,又包括公务用车;既包括出国考察,又包括办公大楼;既管预算,又管预算执行;既有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又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真是包罗万象,细密无疏漏。

  相信,当这一套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并严格执行到位,可以大大减少浪费、减少行政成本,净化官场风气,进而改善党员干部的形象,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当然,建立这样细密而完备的制度,以及把制度坚决执行下来,既需要时间过程,也离不开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这两股外部力量,否则,难免会打折扣。

  王捷

  公务自行车是好方法

  厦门海沧区近日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今后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11月26日《北京晨报》)

  相比公车,公职人员选择公务自行车出行的价值,不仅具有明显的环保价值——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更具有显著的廉政价值——降低行政成本、彰显“政府要过紧日子”的理念、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仅具有明显的交通治理价值——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甚至可能具有一定的体育价值——帮助公职人员锻炼身体。

  如何才能让公务自行车真正一路走好、走得长远?关键还是在于能否做到这样两点,其一,公务自行车能否与其背后的“公车改革”充分关联配套起来、相互密切挂钩?其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尤其是那些配备了专车的领导,能否带头以身作则地选择使用公务自行车,且能够长期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并进而形成一种确保使用公务自行车的长效化制度化的机制?

  事实上,如果严格站在公车改革的角度,即便没有公务自行车,即便是在“极端天气、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下,公务人员在市区出行,“单位派公务车”也并没有什么天经地义的绝对合理必要性。目前面对市民出行需求,我们的城市早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普通市民可以选择这些公共交通工具,公职人员何以就一定非得“单位派公车”?更不用说,在私家车日益普及、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的背景下,许多政府公职人员事实上也已是“有车一族”,机关事业单位也没有多大合理必要性继续在公交系统和私家车之外,再动用大量公共资金,配备维持庞大的公车系统。

  张贵峰

  ■三言两语

  ●上班后,大家都在兴奋地谈论着取消一般公车的消息,我们几个同事平时没少就公车改革发过议论,现在终于看到曙光了,于公于私都是有利的事,怎能不令人高兴呢。当大家叽叽喳喳热烈讨论告一段落,半天没开口的小潘(分管领导的司机,也在我们办公室)幽幽叹了口气“我要下岗了”。

  ——昆山泉

  ●以前公开的信息说全国一年的公车费用3000亿元,现在又说取消一般公车仅杭州一年就省1000亿元。怎么觉得哪儿不太对呢?——李虎

  ●政策只是强调,强化执行更重要,也更难。

  ——周明华

  ●坚决支持。

  ——张洪

  ●不会有结果的,你想想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杨迎利

  ●意思是厅局级再不能配公车了?

  ——师力斌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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