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小产权房租卖未因国土部号令停滞 北京态度坚决

2013年11月27日 14:5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再次强调正确认识“小产权房”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坚决查处“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这对仍怀有小产权房“转正”幻想的人来说是又一次的打击。

  其实自2007年至今,国土部每年都会重申小产权房的违法性。从2012年开始,国土部还在全国选择清理试点城市,由于房价高企导致小产权横行楼市的北京市就是其一。2012年,北京还追究过一名对小产权房查处不力官员的刑责。严禁在农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是国家近年来屡次强调的政策方向。

  国土部连续6年强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并非法律既有概念,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通常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国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出让,所以小产权实质上就是没有产权。

  国家对严禁小产权房入市可以说“三令五申”。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7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据本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以来,国土部有关负责人每年都会重申小产权房的非法性——

  2007年底,国土部强调,严禁借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8年11月,时任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同时,要深入研究,化解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2009年6月,国土部重申,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同年,国土部对于“‘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予以明确驳斥,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仅限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非公益用地,主要是发展乡镇企业,不得搞商品房建设。

  2010年9月,国土部对外透露,我国此前确实成立了以国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的“关于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工作小组”,并一直在各地进行实地探访。而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已初步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

  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从2012年开始,国土部在全国选择试点城市,妥善处理现存小产权房问题,并指出国家将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清理小产权房。

  北京严打小产权房 曾追究查处不力官员刑责

  本月24日,位于北京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一处占地7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被逐层拆除。这是在22日两部委下发通知后,北京市最新拆除的一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出现乃至繁荣,与高房价现实密不可分。北京作为房价调控重点城市,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优势及相关政策模糊,长时间以来已形成自己的供求市场。但近年北京对于严打不法存在的小产权房态度坚决。

  北京市小产权房清理整治试点工作从2012年6月中旬开始。北京市国土局表示,将对在建项目责令停工、停售,查封土地,拆除售楼处,查封施工机械,遣散施工队伍。责令停售在售项目,拆除售楼处,查封已建未售房屋。

  到2012年9月,北京已初步清理出79个在建、在售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住宅的项目,并公布了名单,均是2008年以来在建在售的项目,且都分布在远郊区县:其中昌平县查处的违规项目最多,有28个;其次是房山区,有22个。

  北京市政府在当月召开的清理整治小产权房专题会议上表示,解决这一问题态度一定要坚决,北京要成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模范。

  今年6月,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第二批小产权房名单,加上第一批79个项目,目前共计85处小产权房被公布。在首批名单中出现过的“水城御墅”再度上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对于这些小产权房,主管部门正在依法依规查处,并提醒广大公众不要租买。

  北京市查处小产权房的决心还体现在对涉案人的刑事责任追究上。2012年2月,北京市国土局怀柔分局执法队原负责人曹建明因查处不力,致使一处生态种植园变身小产权房5年后才被拆除,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同年3月,因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打着“养老公寓”的旗号销售小产权房,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9年6月曾一度传出深圳可开放小产权房产权登记的传闻。对此,国土部明确回应表示,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不能简单理解为允许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此后,广东省加大了对小产权房的查处力度。广东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不会对小产权房进行产权登记,对于违法用地、违反建设规定的小产权房态度坚决。

  在哈尔滨、西安、海口等城市,近年来也陆续有过拆除小产权建筑的相关报道,但查处对象也只限于个案。有报道显示,各地小产权房交易并未因国土部号令而陷于停滞,甚至伺机涨价,人们对国家相关政策走向还保留观望态度。对于小产权房持续性火热现状,是一并封堵,还是分而治之,需要国家尽快拿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划。 (记者贾玥)

【编辑:何敏】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