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东莞农村集体资产竞价拍卖将全程公开透明

2013年11月28日 11: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昨天,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杜绝贱卖集体资产、以权谋私等行为,2014年开始,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发包和出租,集体拥有的厂房、商铺等物业的发包、出租、出让和变卖等,将进入市场竞价拍卖,交易全程公开透明。

  透明、公开、公正是贯穿《办法》的关键词。《办法》中,从管理机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程序和责任追究五大方面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要求各级资产“阳光交易”。以往常常造成农村资产贱卖的“散卖”现象,自此或将绝迹。《办法》明确规定,严禁将达到镇级交易标准的集体资产化整为零、分拆交易。集体资产的交易采取明标明投、明标暗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防止因为信息不对称等造成的价格不合理,《办法》要求,集体资产交易应当合理制定交易底价,各镇街应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分类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物业的租赁指导价格,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出租物业的参考价格。

  信用恶劣入“黑名单”

  《办法》明确提出,每年对农村集体资产受让人的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至少进行一次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将信用情况恶劣的受让人列入黑名单,经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录入全市集体资产交易网络平台并予以公布。

  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记者 李雨白)

【编辑:白琥】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