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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法涉诉信访将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013年11月28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应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中国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表示,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改革要访诉分离,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中国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坦言,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比较大。对于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改革,他认为,一是要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二是要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而针对信访部门的工作实际即: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

  “所谓不受理,就是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者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所谓不交办,就是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所谓不协调,就是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他说。

  李皋表示,同时要做好信访部门自身工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方面对到信访部门来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民众要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去按程序反映问题,要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认真研究、及时分析,负责任地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指出,改革后,信访和司法的关系会变得更加清晰。信访不会也不可能妨碍司法权威。相反,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能化解社会矛盾,又能减轻司法压力,反而更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

  此外,张恩玺还表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信访工作的核心,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把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集中起来联合接待上访群众,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地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等方式,面对面做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信访办还建立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张恩玺透露,11月1日启动了民众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将于明年1月1日全面推开。还将健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制度,把特别复杂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公开,听证的过程和结果要向民众公开,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提高信访公信力。

  他指出,信访制度改革精神概括起来就是:畅通、规范、公开、有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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