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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保制度改革必须直面“弃保”现象

2013年11月29日 08: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累积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有3800万,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中断缴纳社保集中在三类人群:下岗失业人员、小微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11月28日《华夏时报》)

  认真梳理“弃保”现象,一些人之所以要冒着自己养老的风险而主动出局,主要原因无外乎两个:一个是缴不起,一个是拿不着。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较高的缴费费率让小微企业用人成本高企,如果降低工资待遇而保证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当期收入不高将导致招工难。于是,部分小微企业采取种种办法瞒报、少报参保人员,甚至诱导职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再给予补贴等办法钻政策空子。但是,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下岗失业人员,其本身收入不高,很多人无力全部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小微企业以及社会个体缴不起费用,是现行养老保险的一个短板。

  更大的问题是,在勉强坚持着缴纳了社保后,未来某个时间节点或者最终却有可能“拿不着”。尤其是对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来讲,目前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尚不普遍,只要务工人员转移工作地点或者回到老家乡下,就需要重新在当地购买社保。应该说,这种尴尬的现实,才是流动人员“弃保”的诱因。

  由此来看,在现行社保的底层,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弃保”既是底层群体对这些问题的无奈与逃避,也是对现行社会养老体制改革的最强呼声。减少“弃保”现象,从小的方面而言,对社会底层群体以及小微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从大的方面看,需要加快推进不同养老保险体系的转移接续,打破养老“多轨制”,并筹划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事实上,养老改革是当前一盘非常难下的大棋,远不止“延迟退休”这一粒棋子。 (燕农)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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