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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闻发布工作30条 重大突发事件2小时内发声

2013年11月29日 09:57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11月28日,记者获悉,日前,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发布工作30条”,就新闻发布、突发事件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微博建设、专家信息发布工作等制度作了汇总,提出重大突发事件两小时内发布新闻,不发声将通报。

  重大突发事件两小时内发布新闻

  江西规定,突发事件涉事单位可视情况发布政务微博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应在半小时至两小时内发布,新闻发布会应在4小时内召开;涉事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应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涉事单位要安排专人客观准确地分析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不实信息的传播。

  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不发声、处置不力的单位,将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

  江西要求,各设区市和要求第一批开通政务微博的48家单位,要在12月底前开通政务微博。涉及民生事务较多、要求第二批开通政务微博的40家单位,要尽快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博平台建议设在人民网等国内或省内主流网站。

  已经开通政务微博的单位,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网友询问,帮助解决问题。

  对突发事件不发声将通报

  江西还要求,在策划开展涉及本部门本地方重要政策、重要法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工作时,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做好解读、解疑释惑等工作;突发敏感事件发生后,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迅速组织信息发布专家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好信息发布。

  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对于突发敏感事件不发声的专家,将向涉事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江南都市报》记者 陈艳伟)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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