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试水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2013年11月29日 10:1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如何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土地这一农民最大资产”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的改革方向,同时也将成为我市第二轮综合改革7大重点之一。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和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在国内率先启动的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将随着近期《南京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利用暂行办法》的出台,往前迈进一大步。三种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办法,将使南京农民手里的宅基地,从过去“不会下蛋的鸡”变成“能下金蛋的鸡”,实实在在增加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

  宅基地退出后能“换”什么?

  南京试水三种退出补偿安置办法

  农民退出宅基地后可“换来”什么呢?南京将试水三种退出补偿安置办法,农民可自由选择。

  三种办法分别是:安置房方式,由区政府在规划集中居住区内建设安置房,申请者自主选择,申请条件可参照当地同期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条件;货币补偿方式,不符合申购安置房条件或自愿放弃申购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申请者接受补偿后,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和安置房;标准厂房或经营性用房方式,结合村级能力建设和农民安置小区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等,鼓励申请者以其获得的补偿安置费,购置标准厂房、经营性用房,产权和出租收益归该申请者。

  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标准是,参照当地同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宅基地产权人不再享有申请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哪些农村宅基地可退出?

  “农民自愿申请”是首要前提

  南京哪些农村宅基地可退出?市农工委统筹办负责人说,只要是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外、不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条件的,使用权人申请自愿,该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即可退出。“充分尊重农民等相关权利人意见”将成为农村宅基地退出的首要前提。

  此外,宅基地退出申请的具体要求还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外规划为农业用途的区域,农村宅基地须继续按土地综合整治要求实施;中心城区范围外规划为非农用途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仅有部分住户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由该部分住户自行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并予以合理补偿,收回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组织利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住户统一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征求所有成员意见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开展宅基地退出和补偿工作。

  据悉,南京在推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同时,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乡户籍改革等同步推进,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统筹规划城乡土地利用,全面推进城镇化。

  宅基地退出后怎么利用?

  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可办使用权流转手续

  宅基地退出后怎么利用?“退出的农村宅基地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用途有序开发利用,以切实达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市统筹办负责人说,宅基地退出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可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或按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

  据悉,我市各区将统一搭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运作平台,并引导鼓励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为充分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转让退出的农村宅基地补偿不到位、不及时或有其他侵犯农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韦铭 刘蒙丹)

【编辑:杜雯雯】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