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第三次经济普查启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
“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凭借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普查区电子地图,获得经济发展的真实数据,为今后全市发展提供坚强的数据支撑。”11月28日,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我市这次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了解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与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本次普查首次全过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区绘图、单位核查、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和网络化。除军队、武警系统普查对象以及保密单位以外,普查人员将地毯式对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入户登记,由普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普查对象进行 GPS 定位,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拍照,对普查数据现场核查录入,通过联网直接传输到国家普查专用平台。
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有专业的数据采集和核实队伍。据了解,这次我市将抽调6000余名普查员,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此次普查是清查和普查登记一次完成,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将最大限度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市经普领导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拒绝或妨碍依法普查,提供不真实资料的;未按时提供经催报仍未提供的,对企业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本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员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资料进行保密,并对普查工作享有监督权,有权揭发、检举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