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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推行社区矫正实际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13年11月29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新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社区矫正制度建立10年来,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欢迎。下一步将通过立法、加强机构建设、加强教育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赵大程介绍道,社区矫正是我国新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建于2003年。2005年扩大了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社区矫正试点。推行社区矫正,实际上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社区矫正的含义就是要让那些主观犯罪意图不深的人,对社会没有太大危害的、刑罚处罚得比较轻的人,能够放到社会当中,能够回归到家庭当中,接受一种不同于关在监狱当中进行改造的特殊环境去进行改造。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就是对法律判决是管制的、宣告缓刑的、假释的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一些轻刑犯、短刑犯,放到社会上进行社区的矫正。

  赵大程表示,这项制度一经在社会推开,得到了党和政府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欢迎,包括罪犯本人和罪犯的家属。社区矫正制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改变了大墙内的改造环境,让这些人不离开他熟悉的社会环境,不离开亲情,能够思想情绪稳定,有着比较好的生活和工作的条件。

  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已经充分看到这项制度是一项崭新的刑事司法制度,可以说对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国家刑罚执行体系都是有着积极益处的。

  赵大程指出,下一步将通过立法,加强机构建设,加强教育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使这个特殊的刑罚执行工作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为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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