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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温州一国企被指连续6年向镇领导支付工资 共计239万(2)

2013年12月09日 07: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此类地方合作属常态

  截至发稿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支付报酬一事分别向温州港集团与北白象镇领导成员进行采访,未得到任何正面回应。

  据公开资料,北白象镇目前共有1名党委书记、两名副书记,1名镇长及4名副镇长等。其中,党委书记刘寅豹与镇长郑义拒绝回应,而另一名副镇长表示与温州港集团“没有工作接触,不分管,不清楚”。

  此外,温州港集团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对此表示“知道,但不清楚其中的具体情况”。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类情况并不少见。温州港集团下属的大小门岛公司同样如此。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9月由温州港集团和温州洞头县政府共同成立,注册资金13亿元,负责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范围内的围涂造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现有与新增土地开发、临港产业引进、港口深水岸线利用等投资开发建设等。

  据温州市审计局负责对温州港集团进行审计的审计师称,审计局曾对温州港集团进行审计,在大小门岛公司发现相同情况,“比这个大得多,但我们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罗列出来,要不然审计报告都列不下了。”据悉,大小门岛公司约为洞头县领导小组成员支出300万元以上的政策处理费用。

  温州市审计局对大小门岛的审计报告后由当地县政府发文解释,称拆迁、政策处理需要当地人的配合。“但是有一点,镇领导在温州港集团这边拿了补贴费用之后,镇政府那边就不能再拿了。”该审计师说。

  政策处理费一直是一个不甚明晰的费用名目,并没有具体的项目。“这种政策处理经费,政策性的东西,有多少法律法规约束它呢?没有。”上述审计师表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非公共利益需要的房屋拆迁与补偿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到“拆管分离”。即,所有拆迁项目工程,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

  “县政府的文件发出来说为了支持拆迁,有利于工程进展,但不能两边(镇政府和温州港集团)重复发,重复的话这个事情我们不开玩笑,要追究,送给纪委处理。”该审计师表示。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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