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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吃3460万元环保罚单 市政府表示不知情

2013年12月10日 11:2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前10月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14市中倒数第一

  沈阳吃3460万元“环保罚单”

  辽宁8城市被罚5420万但沈阳达标天数比例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前十月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14个城市中倒数第一,沈阳因空气质量未达标被罚缴3460万元,占辽宁各市处罚总额64%。

  另外,鞍山、大连等城市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辽宁省环保厅的监控数据显示:沈阳市最近30天,空气质量合格率为56%。前十个月沈阳空气质量合格率约为62.8%。

  空气质量“按日考核”

  8城市被罚5420万元

  去年5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14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暂定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值,按日进行考核;分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城市,按新标准考核。

  根据《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至10月末,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计5420万元,来自8个城市。

  前10个月,全省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盘锦、丹东、铁岭、营口、锦州、本溪、大连、朝阳、阜新、辽阳、抚顺、鞍山、葫芦岛和沈阳。其中沈阳、大连按新标准考核,其他城市按旧标准考核。

  沈阳在全省14城中倒第一

  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

  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8.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1.5%。全国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

  我省执行新标准的沈阳虽然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倒数,但达标天数比例仍达到62.8%,超标天数比例37.2%,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4微克/立方米。大连达标天数比例为81.3%,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分别高于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率4.3个百分点和22.8个百分点。

  对于辽宁省环保厅下的“环保罚单”,昨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表示对这件事并不知情,也没有接到罚单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沈阳市环保局方面。

  随后,记者采访了沈阳市环保局,该局表示没有接到相关罚单。

  罚金用于治理大气污染

  由省财政年终扣缴

  谁来考核?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负责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每月监测数据逐日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汇总结果,每月按日对各市进行考核。依据超标程度,考核结果分为黄色和红色两种。如遇到沙尘暴等极端恶劣天气导致的空气质量超标,不计入考核范围。

  处罚依据?

  《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处罚标准?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任何一项超标的,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关市黄色通报。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5倍以上,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关市红色通报,要求有关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予以相应惩处。

  惩处标准为:

  二氧化硫超标达0.25倍罚缴20万元

  每递增0.25倍(含0.25倍)加罚20万元

  二氧化氮超标达0.25倍罚缴20万元

  每递增0.25倍(含0.25倍)加罚20万元

  可吸入颗粒物超标达0.5倍罚缴20万元

  每递增0.5倍(含0.5倍)加罚20万元

  罚金谁出?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市每月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额,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和罚缴总额通报各有关市政府,同时抄送省财政部门。罚缴资金由省财政部门在年终结算时一并扣缴。

  罚金咋用?

  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由省政府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各地市编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月份,北方地区开始供热,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我省已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的沈阳、大连、丹东、营口、盘锦和葫芦岛,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4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和61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56.7%、70%、80%、80%、66.7%和60%,平均达标率为68.9%。六城市平均达标率高于其18.2个百分点。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气象条件,辽宁省积极组织编制省级及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前省级预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意见。

  大连、营口、葫芦岛预案经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沈阳、抚顺等市的预案也已编制完成。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研判,先后对沈阳、大连和盘锦等市发预警函,指导各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去年10月蓝天工程启动以来,全省共投入77.6亿元,完成大气治污工程1341个,实现主要污染物削减烟粉尘8.1万吨、二氧化硫8.9万吨,氮氧化物7.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3万吨。经国家核定,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4.26%,已基本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氮氧化物减排7.89%,已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辽宁举措促进环保事业

  还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针对此次开出的“环保罚单”,记者采访了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

  马军表示,通过处罚推动问题的解决是常用手段,但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企业处罚的力度一般相对较低。很多时候,在治理污染源处罚污染企业时,地方政府会加以“保护”,很难变成有效的治理措施。

  辽宁通过处罚地方政府的方式,来保证地方政府对环保的重视,对环保事业有很大促进作用。但是要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通过污染环境得到的收益,与处罚是否相适应。如果通过污染环境换来的经济效应大于罚款,那么处罚的作用就相对有限。

  在国外,例如美国,如果州政府在环境治理上没有达到联邦政府的要求,那么联邦政府将收回州政府对环境污染的企业建立的审批权。让地方政府想到,批准污染企业进入,一旦不达标将“得不偿失”。

  事实上,罚款机制只是手段的一种,还应该配合其他手段,比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尤其是加大信息公布力度,让社会广泛监督,特别是环保部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布平台,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实时发布,这样能让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无从遁形。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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