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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规范“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重要职责

2013年12月13日 20:0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工商总局回应中国烹饪协会公开信 称规范“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重要职责

  中国烹饪协会日前以公开信方式,请求工商总局纠正北京市工商局对“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不当处理。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重要职责。

  不公平格式条款常被经营者用来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往往会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又被称为“霸王条款”。

  今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等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12月11日,中国烹饪协会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工商总局提出,“不公平表述”以偏概全,“违法定性”理由牵强,行政干预违背改革原则,并请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此次行政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责令立即整改,公开道歉以消除社会舆论影响。

  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13日就此表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是合同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北京市工商局对相关行业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处理,是对上述职责的具体落实。

  这位发言人指出,由于合同格式条款具有单方拟订、重复使用且不与对方协商的特性,不少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作为合同弱势方的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大量存在,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害。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系统对“霸王条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这位发言人说,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服务民生、维护公平的具体体现。对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规范,依法查处。(记者 张晓松)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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