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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廉政网设举报窗口 违纪违规问题可上网举报

2013年12月23日 09:1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甘肃省纪委日前发出《关于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从12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落实中央和省委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开展持续2个月的监督检查工作,狠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为此,甘肃廉政网专门开设了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的举报窗口,欢迎各界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如实举报,省纪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打开甘肃廉政网(http://www.gsjw.gov.cn/)的页面,您就会发现一个醒目的“欢迎举报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的移动窗口。点击进入打开页面之后,再点击“我要举报”,即可进入甘肃廉政网开设的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的网上投诉举报页面。甘肃廉政网提醒举报人,举报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的问题,或者属于投诉受理范围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甘肃廉政网只能根据所反映的问题转省纪委监察厅有关单位。

  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党风政风行风范围,具体包括: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二、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及在公款出国(境)、住房、个人或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四、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行为;六、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当事人举报时应实名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甘肃廉政网建议投诉人先向问题发生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反映问题之后,甘肃廉政网会及时将是否受理、由何地区(单位)受理和最后处理结果等信息发至您在本网站所注册的个人信箱,请及时查阅。(记者方言)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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