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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书记省长每年出国不超一次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3日 14:2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按: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委常委会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 践活动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3年12月14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

  为做好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着力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总体目标

  着眼为民、利民、便民,通过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着眼激发基层 创造活力,通过坚决遏制“文山会海”、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作风虚浮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集中更多精力办好基层的事情。着 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靡浪费之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 “三公”经费等问题,加快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通过坚决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工作方面有更大动作;通过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上有更明显成效。

  (三)基本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全过程,切实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进一步凝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

  2.集中精力观大势、谋大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发展的指导思想,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谋划事关“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全局性、战略性 和前瞻性问题上,着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任务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广东改革发展 新局面。

  3.聚焦“四风”强化重点整治。始终抓住整治“四风”问题这个重点,集中力量、持之以恒加以解决。既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快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4.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领导同志带头,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各成员履行班子整改和个人整改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

  5.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及时公布存在问题及整改 落实措施,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整改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加强省委常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针对一些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政治建设有所松懈等问题,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抓好理论武装。

  (1)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省委常委会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于2013年年底前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着眼增 创广东体制机制新优势,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改革举措,并在2014年1 月召开的省委全会上作出部署。(胡春华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2)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 际,创新省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平台。坚持制度化安排,逢单月举行广东学习论坛报告会,逢双月举行省委常委集中学习讨论会,不定期举行理论学习务虚会。 (胡春华、庹震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3)加强基层和普通党员群众的学习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和省级宣讲专家基层联系点,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学习辅导不少于2次,每 位宣讲专家每年至少在2个基层单位开展一次学习宣讲。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2013年12月完成在各地级以上市的学习宣讲,年底前完 成在各县(市、区)的学习宣讲。(庹震同志负责,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督促检查落实,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为主线,建立重点督查任务台帐,扎实推动重 点中心工作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等重点关键事项的督促检查。统筹党委、政 府督查工作力量,加大督查调研、回访复核等实地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全省抓落实工作水平。(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5)全面贯彻省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省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建立健全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各常委同志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实现议事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听取省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组织和吸收专家、学者讨论,进行综合论证。严格审核省委常委会议议题,未经分管省委常委研 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省委常委会议讨论,不在省委常委会议上搞“临时动议”。(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牵头办理)

  (6)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党组织生活会和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总结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党组织生活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 相关制度规范。2014年4月前,细化健全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加强与 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进一步发挥联系交友的引导、沟通、纽带作用。(李玉妹、林雄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统战部参与办理)

  (二)集中精力观大势、谋大事针对广东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干部开拓创新锐气弱化、艰苦奋斗意识淡化问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着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和敢担当精神,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狠抓发展第一要务。

  (1)抓好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进落实。2014年2月前,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题督查,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工作制度。2014年5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珠三角九市巡回检查讲评会,逐市检查,集中讲评,通报结果。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重点,深入实施十个一体化规划,着力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徐少华同志负责,省规划纲要办牵头办理)

  (2)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4年2月前,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推动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每季度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题督查,2014年6月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考核评估,第三季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考核评估点评会,第四季度召开对口帮扶工作情况现场检查讲评会,落实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徐少华同志负责,省粤东西北办牵头办理)

  (3)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公路、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3—2017年,完成69个项目、5464公里、7226亿元投资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公路,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140公里,与陆路相邻省份各开通4条以上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刘志庚同志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办理)

  (4)大力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2013年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召开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会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500亿元以上和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授予相应牌匾。2014年,组织考察对接活动,引导大型骨干企业赴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刘志庚同志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办理)

  (5)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抓好《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3年底实现帮扶人员、方案、资金和项目“四到位”,2014年底实现列入本轮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3480元)增长50%以上、2015年底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以上(其中重点帮扶村农民达到60%以上),村集体经济稳定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邓海光同志负责,省扶贫办牵头办理)

  (6)抓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贯彻实施。2013年年底前,出台评估办法,并督促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一年新进展”目标如期实现。2015年年底前,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强化广佛跨界、淡水河、石马河、茅洲河等污染严重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珠三角地区消除劣V类水体,如期完成“三年新突破”目标任务。2020年年底前,开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滚动修编,推动实现“八年水更清”目标。(许瑞生同志负责,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办理)

  2.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7)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年底前出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职能转变工作;2014年上半年,完成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形成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4-2017年改革任务和措施;2015年,形成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配套政策,2013年12月在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推行,2014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朱小丹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参与办理)

  (8)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按照《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2012-2014年)》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度要求,推动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重点推动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科技文化等领域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2014年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继续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落实国家批复规划中的相关政策,面向港澳量身定做政策、项目和措施。以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为新亮点,推动在高等教育、医疗机构、职业培训、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标志性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区域全面融合。(招玉芳、陈云贤、林少春同志负责,省港澳办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参与办理)

  (9)加快申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会同商务部共同制定申报粤港澳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并尽快上报国务院,研究制订负面清单,启动自贸园区管理架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调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实施或暂停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关规定清单。密切与港澳沟通,加强与国家各部委协调联系,努力争取最大支持。(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经贸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港澳办、省法制办参与办理)

  3.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0)大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单独处理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立法调研,2014年制定出台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定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马兴瑞、李春生同志负责,省依法治省办牵头,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参与办理)

  (三)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做到一风一风地坚持查、一风一风地坚决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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