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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500余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2013年12月25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长沙12月25日电(记者 白祖偕)记者从25日召开的湖南省委常委会获悉,湖南将统一发文,公布对1978年至2012年6月间以湖南省委文件、省委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855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其中,500余件文件将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据了解,这次湖南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的。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去年10月开始,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在第一阶段的清理工作中,湖南历经4个多月的时间,对在1978年至2012年6月期间制定的近10万件省委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筛查,将其中以省委文件、省委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855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列入了清理范围,形成了清理目录,并逐件予以研究、论证、审核,且充分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按照清理文件的标准和处理原则,在855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湖南拟对329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02件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82件存在问题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其余242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结束后,湖南将及时启动第二阶段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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