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东莞划定禁燃高污染燃料区 改善大气环境

2013年12月25日 2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12月25日电(李映民 李获)广东东莞有“世界工厂”之称,曾因为工业发展而一度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该市25日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

  近年来,随着中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也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的压力持续增大。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被社会认为史上最严厉的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其中的重要措施。

  为加快东莞市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当天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

  据东莞相关官员介绍,东莞此次划定的禁燃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虎门、长安、塘厦、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长安新区等全辖区及其他镇街建成区以上的范围。经统计,全市禁燃区面积为1163.32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47.19%。

  据悉,“高污染燃料”为原(散)煤、粉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等燃料。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以及硫含量大于30毫克/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