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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抚养费数据“打架” 政协委员呼吁规范统计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7日 19:4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来自韩志鹏微博

  25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微博称,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中公布2012年广东省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为26.13亿元,这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的数额14.56亿元相差了11.57亿元。该话题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就此,记者联络到韩志鹏,他表示会继续推进审计厅介入调查,并强调社会抚养费应该专款专用,比如救助失独家庭等。同样关注此问题的吴有水律师也提出:要明确社会抚养费的用途。

  对于数据差额问题,昨日,广东卫计委表示,该金额是指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实际缴纳的金额,而省财政厅提供的26.13亿元为2012年度财政决算数,该金额为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入库金额,是根据各市县财政部门上报的决算数汇总形成的全省决算数,既包括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也包括往年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

  卫计委解释,之所以会出现往年违法生育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是由于财政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二是由于一部分往年违法生育者确有实际困难,按规定采取了分期缴纳的方式。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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