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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清理涉党政机关债务17.29亿元

2014年01月01日 16: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日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新华社等媒体曝光“湛江党政机关拒还18亿多元债务”之后,湛江积极接受媒体监督,已清理17.29亿元涉党政机关债务。

  2012年3月起,各地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新华社等媒体2013年11月报道湛江市各级党政机关仍有700多件负债案件未执行到位,累积欠债超过18.5亿元,严重侵犯债权人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湛江市中院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资料显示,湛江涉党政机关未执行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有780宗,金额达18.6亿元(含利息),80%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形成的债务。这些债务约55%用于基础设施、文化设施以及其他公益类建设,约42%用于党政机关办企业和为经济活动担保,约3%用于办公场所建设和修缮。

  去年11月,湛江召开专项清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案工作会议。湛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树立“新官要理旧账”“发展是政绩、清还历史债务也是政绩”的理念,按照“谁欠债谁还钱”原则分清债务偿还责任,并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涉案党政机关执行个案进行实时督查跟踪。

  作为主办单位,湛江市区两级法院以2至3名执行法官为一个工作组,确定专人办理专案制度,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促使欠债机关履行还债义务,对个别拒不履行的欠债机关则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强制执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湛江各级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已清理结案757宗,涉案金额17.29亿元,对剩余1.31亿元23宗有多个被执行主体或债权人不明的案件正在进一步清理中。湛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涉案单位加强与法院沟通,善始善终做好积案清理工作。(记者 詹奕嘉)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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