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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名责任官员因两起连发烟花爆竹事故被免职

2014年01月01日 17:1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湖南省安委会日前针对常德市2013年底连续发生两起烟花爆竹事故进行通报,8名责任官员被免职。

  2013年12月27日下午2时许,常德市安乡县竹林鞭炮厂擅自改变产品种类,将生产普通爆竹改为生产大红炮,将原有的机械装药改为人工装药,安排4人从事带药插引,因操作不当发生爆炸,整栋工房倒塌,导致4名插引工当场死亡。

  2013年12月28日7时30分许,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发生疑似制造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一栋废弃房屋倒塌,周边数栋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湖南省安委会通报认为: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事故接连发生,损失惨重,造成很坏的负面社会影响。经初步调查,这两起烟花爆竹事故,分别是因违规操作、非法生产导致的。

  对此,安乡县委研究决定,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下渔口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安监站长和县安监局烟花股长予以免职,对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驻厂镇干部予以记过处分,待事故调查完结后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公安机关已对竹林鞭炮厂法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拘留;湖南省安监局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安乡县人民政府依法将其关闭。

  澧县县委研究决定,对履行“打非”职责不力的杨家坊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派出所长、安监站长等5人予以免职。澧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制造疑似烟火药爆炸物品罪对该事故予以刑事立案。

  湖南省安委会表示,依据有关规定,已对常德市“12·27”“12·28”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决定对常德市和安乡县、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记者 陈文广、谭畅)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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