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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58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4年01月03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截至2013年,全国有贵州、辽宁、湖南等23个省(区、市)的58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30多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森林城市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又一引擎。

  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的130多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15个省(区)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形成全国上下联动的森林城市建设格局。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龙头,我国森林城市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又一引擎。

  2004年,贵州省贵阳市被评为首个国家森林城市。之后,森林城市建设逐渐在全国兴起。截至2013年,全国有贵州、辽宁、湖南、四川、内蒙古、河南、浙江、广东、新疆、浙江、山东、陕西、江苏、湖北、江西、吉林、广西、重庆、山西、安徽、福建、云南、宁夏等23个省(区、市)的58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极大地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成为全社会办林业的有效载体。据国家林业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介绍,全国58个国家森林城市,在“创森”的头3年,年均新增造林约占市域面积的1%,是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都在98%以上。2012年,全国64个“创森”城市完成新造林面积1880万亩,占全国总量的21%;共投入林业和生态建设资金800亿元,相当于中央林业当年总投资的60%。

  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示范和带动下,“创森”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越来越多的地方把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市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目前,浙江、江西、安徽、广西、辽宁、山东等15个省(区)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城镇)创建活动。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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