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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靠制度讨薪4个亿 三招瞄准讨薪难

2014年01月10日 09:1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制图:李姿阅

  【核心阅读】

  8日,海南省向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督查组报告,2013年海南各级人社部门为3.1万多名农民工补发工资4亿多元。

  为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海南尝试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按月支付制度和维权告示牌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解决讨薪难,仍面临行业陈规难破除、制度实施范围有限、办案力量不足等“门槛”的阻碍。未来,仍需依靠制度完善,才能全方位预防和解决拖欠。

  在海口市海南大厦的建设工地上,37岁的瓦工许跃勇笑得很开心:“还有10天,我们就可以拿着钱回家过年了。”

  到年关了,像许跃勇这样不用为“讨薪难”发愁的农民工如今在海南并不鲜见。

  8日,记者从海南省向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督查组汇报会上获悉,2013年海南省各级人社部门为3.1万多名农民工补发工资4亿多元。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638件,结案1573件,结案率96%。2013年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比2012年同期减少了一半以上。

  三招瞄准讨薪难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人社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每组由部委领导或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分赴浙江、湖北、海南等8省份开展联合督查。

  包工头跑了怎么办?找谁去?是很多农民工讨薪时会遇到的问题。

  为了将包工头“跑路”后,农民工的损失降到最低,海南想了三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制度。在建筑、水利、交通等领域,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不允许项目开工。从1月起,全省建筑工地都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月发放台账,为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做好准备。

  从2013年11月份起,海南在每个新开工和在建建设项目内,都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标明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的法人姓名、电话,公布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为了防止告示牌内容不实,还明确规定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必须附上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照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存斌介绍,为防患于未然,对近3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在3起以上、拖欠数额50万元以上、拖欠人数20人以上的施工单位,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两起以上的建设单位,海南省人社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目前,海南省已对31家施工单位、12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经约谈后单位仍出现新的拖欠情况的,海南省有关部门即落实“黑名单”制度,录入银行征信系统。

  根治仍有五道坎

  在人社部门看来,虽然发生欠薪的情况各有不同,但讨薪难,难在五道坎。

  行业陈规难破除。有少数建筑项目的农民工,以“行规”为名,采用非法人的施工班组形式雇佣工人,施工单位和包工头之间签订承包协议,与农民工不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此外,垫资施工、工程转包等所谓的“行业陈规”也时有出现,成为农民工权益的隐患。

  工程款裹挟工资,增加案件处理难度。从2013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海南由于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加大对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的背景下,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明显增多。施工单位往往以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项目手续不全导致讨薪难。按照相关规定,海南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但仍有个别在建项目在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招投标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了。手续不全,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监察部门很难监控预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有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防止“老板跑了拿不到钱”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海南,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从2005年开始就陆续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其他一些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如加工制造、餐饮娱乐等由于企业资金情况不一,很难实施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企业老板欠薪逃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变得艰难。

  劳动监察部门办案力量有缺口。以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为例,全队一共只有18人,每年替农民工讨薪超5000万元,还要承担监督非法用工、检查工资保证金完成情况等职能,人手很紧张。

  从执法手段看,对于农民工被欠薪,尤其是在缺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充分调查取证,才能有理有据进行追讨,并将相关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但劳动监察部门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尤其是缺乏查封、扣押、冻结账户等有效手段,监察执法弱、执法难。同时,缺乏统一的经费保障,交通工具等办案装备配备跟不上,给调查取证的顺利开展形成了障碍。而缺乏充分的调查取证,欠薪案件就很难移交公安机关,成为积案。

  “三金五制”防拖欠

  治理欠薪顽疾,涉及人社、住建等多个部门,如何才能防止“九龙治水”,形成合力?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邵民生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的联动机制已经形成,但执行中相关手续复杂,环节冗长。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很重要。只有建立完善具体配套法规及制度,才能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而在一些经常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官看来,由于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社会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完善维权过程中法律援助及时介入的机制,协调司法部门指派律师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员为农民工进行调查取证、代写法律文书。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减少欠薪恶性案件的发生。

  此外,还应提高劳动报酬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通过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快速调处,也要充分发挥信访的政策宣传解释和重大复杂案件的协调解决作用。

  林存斌介绍,全方位预防和解决拖欠,未来要实行“三金五制”,即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及实名管理、连带责任、支付信用、部门联动、行政问责5项保障制度。

  同时,以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业务,实现方便群众、缓解监察仲裁力量不足、资源有效共享等多方共赢。(本报记者 丁 汀)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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