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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副省长: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经济普查数据

2014年01月10日 09: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副省长、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庚前往深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登记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普查人员。

  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市鼎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志庚实地查看了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情况。

  刘志庚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经济普查采集的数据是保密的,只作为国家和省制定有关政策和决策的参考,不会成为任何单位和机构处罚和奖励的依据,请企业放心。企业的配合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希望企业按期如实提供和填报普查资料,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好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虚报、瞒报普查数据。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于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现场登记,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为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保证基本单位的不重不漏,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广东省大约有550万户普查对象,约占全国的1/10,聘请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15万人。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和信息化情况等。 (记者/苏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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