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建立党代表履职情况积分制
如何让党代表从一届只开一次会、举一次手的“举手代表”,真正转变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干事代表、议事代表?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在推行了3年多的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制度的基础上,近日我市出台了深化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措施,其中就包括探索建立党代表履职情况积分制,探索开展党代表询问、质询,完善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的提醒和督促机制等措施。
为使党代表成为“全程代表”和“民意领袖”,我市从2010年11月起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制度。2010年11月开始,全体市党代表定点联系全市637个社区,每两个月至少进社区一次,每年入户走访至少十户。
从2012年9月开始,进一步建立了市、区党代表共同定点联系社区的“团队运作”模式,建立了每单月第二周开展“党代表接待周”活动的常态化机制。
此次出台的深化措施在提升党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上着力,进一步促使党代表变“要我进社区”为“我要进社区”。深化措施提出探索建立党代表履职情况积分制,将党代表进社区次数、入户走访户数、受理社情民意件数、提交党代表提议件数等情况,换算成一定的分值,累加形成党代表履职情况积分。积分情况每年予以通报,并作为党内评先表彰、推荐下一届党代表人选的依据。
同时,完善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的提醒和督促机制,对一次无故不参加“接待周”活动的党代表,组织部门提醒其在当月内“补课”;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督促其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建议其辞去党代表职务,从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而且每年底,每名市、区党代表分别向市、区委送交年度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履职报告在“党代表信息系统”内公开。(记者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