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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级人大将联动监督反贪污贿赂工作

2014年01月14日 11:1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立法项目要更加注重立法效益,监督工作要紧扣大局、紧贴民生。”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介绍了上述情况。

  报告介绍,今年立法项目要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在促进经济建设方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订旅游条例、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在促进社会建设方面,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人口计生条例、征兵工作条例;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水土保持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在促进闽台交流合作方面,制定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此外,将开展平潭开放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湿地保护、食品安全等立法调研,条件成熟的适时提请审议。

  据了解,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检查社会保险法、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决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分别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2013年听取审议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等。

  据了解,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法规草案11项,通过8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5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39件、建议81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本报记者 李晖)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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