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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办法20日起实施

2014年01月14日 15:5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将于1月20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届时,符合《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可以通过“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实现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从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市级公办养老机构选择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不超过一个。

  谁能申请?

  《试行办法》规定,符合60周岁及以上、具有广州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且自愿入住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限且主要设置护理床位,重点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居家养老有困难及7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试行办法》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公办养老机构应充分发挥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怎样轮候?

  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通道按照优先次序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特殊保障通道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农村“五保”老人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地街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确实无法安排的,可以纳入特殊保障通道范围。在有合适床位的情况下,此通道人员随时申请随时进入。

  优先轮候通道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夫妻,以及经区(县级市)政府批准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并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人。在保障上一个通道人员的前提下优先轮候入住。

  普通轮候通道面向除前两个通道所述情形之外的60周岁及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以及75周岁以上的老人。在满足上两个通道人员的前提下按申请次序轮候入住。

  如何申请?

  配合《试行办法》的实施,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将同步上线,给老年人提供一个透明、便捷的轮候服务平台。申请人可在轮候服务平台使用以下功能:轮候信息管理、轮候评估管理、床位轮候管理、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民政部门管理、咨询库管理、查询统计、数据交换等等,特别是具有实时更新公办养老机构空缺床位的功能,能有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请人只需登录该平台(网址 :http://pglh.gzmz.gov.cn,1月20日上午9时启用),点击“轮候申请”并填写简要个人信息便可办理个人申请。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点击“进度查询”栏目,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包括自己的轮候名次、轮候状态等信息。老年人可自行或由监护人、其他亲属和朋友协助登录网上平台进行申请,也可以直接到有意轮候入住的公办养老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登录网上平台进行申请。

  怎样评估?

  《试行办法》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出现空余床位时,应当依照轮候顺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住评估。

  公办养老机构依照国家、省、市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行业标准或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类。

  申请人对资格审核或能力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市老年人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作出的复核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

  轮候范围?

  《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在建床位纳入轮候范围,包括已经建成的广州市老人院、越秀区东山福利院、海珠区社会福利院、荔湾区荔湾颐乐园、白云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黄埔区福利院、花都区养老院、番禺区社会福利院、从化市敬老院和增城市颐养院。也可以提前轮候正在建设的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广州市第二老人院、海珠区老年公寓、天河区第一老人院、南沙区老人院、萝岗区福利院和增城市养老院。

  其中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暂不纳入轮候范围。(记者 凌越 张林 通讯员 文燕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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