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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湖南炎陵检察院干警缘何36年无违法违纪

2014年01月18日 09: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干警零违法违纪、干警家属零违法违纪,这样的纪录保持了整整36年。”这一看似不可思议的现象,却在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真实存在。

  炎陵县检察院自恢复重建36年以来,始终保持着干警和家属违法违纪“零”记录,从而塑造了检察官“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典型样本,该院的队伍建设曾作为湖南省检察系统唯一先进典型入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

  近日,炎陵县检察院自身预防成效又受到了湖南省委和湖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推介。

  这个地处红色革命老区的基层检察院,缘何会保持36年风清气正?《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赴炎陵县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权力行使到哪监督延伸到哪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井冈山西麓,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级贫困县。但是,艰苦的条件没有使该县检察干警随波逐流。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筑牢自律防腐的重中之重。”谈起炎陵县检察院保持36年风清气正的原因,检察长刘永初深有感触。

  刘永初向记者介绍,炎陵县检察院建立健全了“全方位、全天候”立体监督机制,使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切实避免了权力失控、执法失误、行为失范情况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在不断总结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炎陵县检察院把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部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建立健全了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案件质量保障和责任追究三大监督体系:制定《案件跟踪监督办法》,健全个案跟踪监督和回访机制,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事前防控;对重点案件实行办案全程跟踪监督;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三书”对照法,即对照侦查终结报告、对照起诉书、对照法院判决书,认真分析评估每个案件的办案质量;坚持每案必回访,主动征求涉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是否公正、廉洁执法的评定。

  “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检察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刘永初对记者说。

  炎陵县检察院推行“黄牌警告”制度,又对全院干警平时的工作进行预警。该院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轻微行为给予两次“黄牌警告”,就会受到严肃处理。该院一名干警曾与当事人发生有违检察礼仪的语言争执,在两次“黄牌警告”后,这名干警被勒令调离检察机关。

  帮助干警纯洁净化社交圈

  检察干警身临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形形色色的重重诱惑,如何帮助干警们纯洁净化社交圈,成了炎陵县检察院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刘永初向记者透露,炎陵县检察院对干警的监督不仅包括八小时以内的工作过程,还包括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细节。 

  据记者了解,炎陵县检察院通过制定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将监督触角伸向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该院同时注意发挥家庭“第二纪检”的作用,发放“家庭、街道、社区联系卡”,院领导定期与干警家属座谈,及时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要求家属们做到时时提醒、处处督促;纪检部门则坚持每季度走访干警所在社区,向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在拓展外部监督方面,炎陵县检察院也别有创新。他们建立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和“政法110”举报制度,聘请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在当地媒体上公布监督员的身份、职责和联系方式,随时接受监督举报。 

  近年来,炎陵县检察院还坚持在县“两会”期间,向所有与会代表、委员发放检务公开手册,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方式发送给代表、委员,主动接受他们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的监督。

  在近几年的炎陵县“政法110”举报电话统计表中,看不到涉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不当作为的举报。 

  “治检先治警治警先治家”

  为防止“后院”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开缺口,炎陵检察干警与亲人“约法三章”,“不乱开门、不乱收礼、不乱打听”。这就是所谓的“治检先治警,治警先治家”。

  亲人们理解、支持,并坚守了这一约定。10余年来,从没有一人敢乱开门迎客、从没有一人敢收一钱一物、从没有一人敢打听案情。

  面对各种拖家人“下水”的招式,公诉科何雪梅也自有对付的办法。一位最好的同学知道她是个“硬骨头”,为求她办事,只得打起了她家人的主意,以同学的名义悄悄请了她家人去吃饭。对于这种家人不知内情参与同学“别有用心”的吃请、聚会,她总是悄悄奉上自己的“份子钱”。

  “人家掏钱请的不是我,而是我手中的权力。我们不能吃权力的饭。”何雪梅常这样告诫家人。

  在公诉科、侦监科都工作过的余晓兰,办理过两起印象深刻的案件。上世纪90年代,两位受害人被骗两万元,在当时不算小数目。案子办结时她才知道,受害人正是时任检察长李兆斌的妈妈和妹妹。

  余晓兰曾好奇地问李兆斌:“您当时怎么不跟我们打个招呼呢?”

  “法律面前应当一视同仁,利用职权占有司法资源,同样是一种司法不公。”李兆斌的回答毫不犹豫。

  2011年4月,余晓兰接到哥哥的电话,请她帮忙把一个战友的弟弟“捞”出来,并再三叮嘱那是曾从歹徒刀口下救过他的战友。但余晓兰清楚地知道那是一个多次入室盗窃的惯犯,最终毅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审查结论,而长兄如父的哥哥却从此失去了一位能够出生入死的战友的“信任”。

  “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刘永初认为,在干警队伍自身硬朗之下,“打铁”成效也初显,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人数在逐年增加,有效地服务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刘希平 吴敏 刘慧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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