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2014年01月19日 17: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定调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一年聚焦“三农”。对比过去三年的关键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今年的关键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站到了俯瞰全局的高度。一号文件聚焦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八大方面工作,部署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粮食安全”被前所未有地放在首要地位后,“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也成为一号文件提及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20个字的新的粮食安全战略跟过去相比有很大的变化,一是,我们的粮食安全保障的范围有所收缩,从过去笼统的粮食的概念收缩为谷类和口粮,这是在口径上有所变化;第二个大的变化就是,这一次把适度进口作为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放在了这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适应我们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程度提高所做出的一个重大调整。

  而在去年底以来最受市场关注的涉农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上,一号文件发布后,政策细节更趋明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解释,农民通过农村土地的转让承包获得租金,就是因为转让了经营权;经营权就是收益,抵押经营权就是抵押土地的预期收益,即使抵押失败了,也只涉及抵押的农民与银行约定的3年或者5年经营权,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这种探索是可行的。(记者沈静文 实习记者郑丹炜)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