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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采取留地安置等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2014年01月19日 18: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意见》指出,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意见》强调,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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