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政协委员提案建室内场地 让大妈跳广场舞不扰民

2014年01月20日 08: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一年,“中国大妈”成为了网络热词。不仅是她们抢购黄金时舍我其谁的霸气,“噪音无处不在”甚至惹出血案的广场舞也是一大原因。对此,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仁寿在提案中表示,广场舞应该在室内跳,并通过发放“健身红包”的形式加以引导。   

  “确实影响他人休息”

  此前,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仁寿委员一直是广场舞的积极倡导者,但在这次会议的提案中,陈仁寿改变观点,他认为广场舞仍然可以继续跳,但应该在室内跳。

  陈仁寿委员这样解释自己改变观点的原因:前段时间社会关于广场舞的舆论很多,他为此特意到多个小区调研过,得出的结论是,广场舞的确已经影响到其他居民的休息,很多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反对的意见很大。

  陈仁寿表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环境的改变,现在室外的空气质量有时候比较差,比如去年岁末连续的雾霾天,对于锻炼的人反倒适得其反,不仅没锻炼好身体,反倒影响身体健康。医卫界已经连续提醒,空气差时,不宜到室外活动。

  “不如建室内健身场”

  陈仁寿强调,在现在的健身场所费用比较高、很多居民没有条件去的前提下,广场舞的确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简便运动项目。

  陈仁寿认为,对此应当正确引导,在社区建立室内健身场所,以方便社区居民开展集体运动项目。

  “个人认为,你在社区建一些棋牌室之类的,如果在条件所限的情况下,还不如建室内健身场,让大家能跳广场舞更好。”陈仁寿说。

  这位资深的中医专家表示:在现有生存环境条件下,很多疾病的产生与不运动关系很大,因此建议要想办法引导居民参加健身运动,可参照新加坡等地的经验,通过发放“健身红包”——只要你去健身了,我就给你发红包补贴的方式,引导居民到一些健身场所运动。(扬子晚报记者 韩飞 谷岳飞 于英杰)

【编辑:杜雯雯】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