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今年加大“因病致贫”救助力度

2014年01月20日 08:4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厅长读报告

  采访对象: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

  采访热点:

  1、社区居家养老

  2、城乡低保提标

  3、“支出型”贫困临时救助

  昨日,省政协委员、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2014年江苏将出台一揽子的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建立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及时救助,应保尽保。

  报告原文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老龄人口服务工作。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不低于65%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

  困难老年人养老享受补贴

  侯学元说,江苏于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494万,占户籍人口的19.6%。“现在全省养老床位数还不到老年人口总量的3%,与发达国家5%-7%的水平差距较大,尤其是护理型床位紧缺。还有制度保障不足,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不健全,缺乏长期护理险制度;加上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过低,很难吸纳到专业人员。”

  “今年我们出台一揽子的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侯学元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今年要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采取“补人头”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让失能、半失能的困难老年人有钱购买服务;发展保险制度,建立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

  侯学元说,今年还要扶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2014年,江苏民政部门将新建20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虚拟养老院;苏南、苏中、苏北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77%、68%、60%。

  7月1日起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侯学元表示,今年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并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65%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3年全省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0亿元,使89万户167万人受益,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487元/月·人和412元/月·人。

  加强对“支出型”贫困群体的救助

  “今年民政部门将加强对‘支出型’贫困人群的救助。”侯学元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现行的低保制度以居民家庭收入为准入前提,属于“收入型”救助,但是有些家庭收入在保障线边缘,由于就医、就学、突发灾祸等原因,陷入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的困境,这就是“支出型”贫困。但在目前的政策体系下,这部分群体得到的救助十分有限,有的实际生活水平还低于低保对象。

  侯学元表示,今年要加大对建立“收入型”与“支出型”互补社会救助制度的力度,加强制度衔接,建立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支出型贫困中的基础作用。“对困难群众做到及时救助、应保尽保。”

  侯学元也透露,今年将综合构建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住房、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扬子晚报记者 王赟/文 张筠/摄)

【编辑:杜雯雯】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