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假问责比不问责更可怕
有媒体报道说,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3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
挨了处分还能升官,这等好事天下少见,让人眼红。
现在,小马飞刀就跟大家聊聊问责官员复出的事。近年来,被问责的官员一旦复出,无论职务高低、是否异地,都会引起舆论的质疑。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问责已经被异化了,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应对舆论压力,息事宁人的一种快速有效手段。大到搞出人命,小到言辞不当,一个“问责”就足以证明官方的态度,迅速彻底地断绝了舆论继续追究的后路——当事人都走了,不在其位不担其职,让汹汹舆情无的放矢,大可还官场以清净。小马飞刀以为,出了问题,不问责可怕,但假问责更可怕。如果说不问责,尚可证明权力装聋作哑,是权力的傲慢与偏见的话,那么假问责则展现了权力的奸滑和自负,先把你的嘴堵上再说,是玩弄民意。有人曾这样说过,当前的官场,很像一个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的大家庭,当这个“家庭”中的成员犯错,有人上门告状,家长当场扇子女耳光,就足以堵住告状者的嘴,还要怎么样?难道要这个“家庭”从此不认自己的“儿子”或“女儿”?而事后不给这些受了委屈的“儿子”或“女儿”来点“大鱼大肉”,怎么说得过去?
高调问责,低调复出,几乎成了官场“新规”。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泰勒曾说过:“犯错误乃是取得进步所必须交付的学费。”对于“问题官员”,我们不赞成“一棍子打死”。因为“一棍子打死”这些官员,既不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也不符合干部问责、任用的本义,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被问责官员复出的条件、期限、程序以及复出后的职务,都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任何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不但引起公众质疑,而且不排除问题官员再出问题。到那个时候,大眼瞪小眼,民心、干群关系、政府公信力,一切都没了。(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