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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主任:发挥立法保障改革发展重要作用

2014年01月20日 16:0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9日上午,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佛山代表团分组审议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立法对于平衡、调整和规范各种利益关系的引领作用,发挥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黄龙云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各领域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涉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是破与立的辩证统一。立法工作要善于“立”,抓紧制定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要敢于“破”,及时修改、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不合时宜的法规,破除制约广东省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着眼“质”,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

  黄龙云在分组审议时表示,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注重发挥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并广泛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每一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在一审前都发给代表征集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同时,他还表示,将大力建设并完善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系统,加强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

  黄龙云强调,各级人大要在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地方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要发挥示范作用,尊重并切实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势。(记者黄丽娜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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