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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同意沪浙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方案报备意见

2014年01月20日 19:0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国家卫计委同意上海浙江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方案报备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同意上海市、浙江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方案的报备意见,并对下一步报备指导等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指导”的要求,国家卫计委委成立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研究解决政策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2014年1月16日下午,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同意上海市、浙江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方案的报备意见,并对下一步报备指导等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上海市、浙江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两省(市)。两省(市)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

  李斌指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点任务,也是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要认真贯彻中央《意见》精神,做好备案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好职责,指导各地稳妥扎实有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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