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资委:探索建立央企经济增加值激励约束机制

2014年01月20日 19: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务院国资委20日发布《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根据经济效益状况、经济增加值贡献大小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薪酬考核办法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要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积极探索与经济增加值紧密挂钩的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

  《通知》说,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是价值管理的基本动力,是完善责权利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重要方向;与经济增加值紧密挂钩的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留住关键人才、更加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增加值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被称为企业为出资人创造的“真正的利润”。国资委16日发布的《国资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增加值考核力度,并根据创造的“真正的利润”论功行赏;“对损毁价值的,将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

  《通知》还提出,中央企业要建立经济增加值诊断体系、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经济增加值监控体系;要通过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实现优化国有资本配置、调整存量资产结构、强化投资并购管理、创新盈利模式、加快资产周转、优化资本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目标。

  《通知》还明确要求中央企业不盲目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主业,要及时调整,有序退出;超出主业范围、价值创造能力低的业务,要坚决剥离重组;坚决避免不具备产业链竞争优势的业务自成体系和“大而全、小而全”;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能力。

【编辑:燕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