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宿州一企业被举报后加快施工 没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01月22日 14:31 来源:法治周末 参与互动(0)

  被开发区管委会从宿州科苑手里强占的厂区大门口,一侧的围墙上竖立起亿帆药业的巨幅彩色宣传板。

  原题:一次不成功的举报

  去年12月25日,本报以《宿州开发区里的土地纠纷》为题,报道了发生在这里的一起强占厂房事件。

  宿州科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宿州科苑)是2007年被宿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原计划投资3亿元,在2011年一期项目建成后,发现当地经营环境较差,不适合继续投资,即停止投资。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闲置超过两年为由,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和手续,于2013年11月8日,由一名副主任带队,突然到厂区砸坏厂房大门,撬坏消防卷帘门控制箱,强占了宿州科苑投资建成的两万多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和160亩的用地,交给另外一家企业合肥亿帆药业集团(下称亿帆药业)使用。

  稿件刊发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打电话给记者,称开发区管委会已要求亿帆药业停止施工。并且,有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开发区管委会也表示,管委会将尽快与宿州科苑协商沟通,妥善处理。

  然而,前不久,宿州科苑的负责人却反映,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开发区管委会没有一个人找他们协商,而且,其厂房办公楼和用地仍然被亿帆药业占着,施工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是加紧进行。

  1月16日,记者再次来到宿州,一探究竟。

  领导坐镇——

  新进企业加快施工

  1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开发区的宿州科苑曾经的厂区。临马路一面的厂区百余米长的围墙上插着各色彩旗。大门口右侧两三米高的围墙上立起的一块长约20米、高六七米的巨幅彩色宣传板格外显眼,上面有“亿帆(中国宿州)药品生产总部基地”几个红色大字,还这样介绍亿帆药业在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占地160亩,建筑面积114850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12条生产线,年产值15-20亿。

  而记者上次来厂区时看到的是一小块彩色宣传板,上面介绍亿帆药业的这个投资项目是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总投资3.6亿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实现年产值15亿元以上,还有年税收可达3200万元以上。

  厂区里面距离大门口不远处,原先竖立的那块介绍亿帆药业此投资项目的彩色宣传板,也已经换成了一块高有三四米、长有十几米的欢迎彩板,上有“亿帆欢迎您,亿帆因您而精彩!”的红色大字。

  记者发现,10多米高的办公楼楼顶还挂着一条五六十米长的红色条幅,因为被风吹皱,上面的字已经不能看全。

  这些彩旗、巨幅彩板和条幅,在记者去年12月10日来此采访时,还都没有。

  宿州科苑的总经理徐剑对记者说,就在本报去年12月25日将事情曝光后,有关领导来到这个厂区视察,现在看到的这些彩旗、巨幅彩板和条幅,就是亿帆药业那时为欢迎领导们而制作的。

  徐剑对记者说,就在相关领导视察后,亿帆药业加快了施工速度。

  在宿州科苑原先近万平方米的大厂房里,三十来个十多米高、三四十厘米粗的钢制柱子已经安装完毕,记者上次来时才挖出基坑做好桩基。

  厂区里的空余地方,现在已经出现了两个大工地,两个高高的塔吊耸立着,工地上堆放着钢筋、木板、砂石料等,两三米见方的基坑一个挨着一个,桩基都已经做好,桩基上面露着两三米高的捆扎着的钢筋。

  工地旁边有两排简易房,亿帆药业一位工作人员午饭后正在房间看电视。

  宿州科苑副总经理李涛问这名工作人员,亿帆药业在这里施工,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这名工作人员说,亿帆药业的这个项目,市政府很支持,这些手续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已经办完了,听说是市政府压着土地局给办的。光这工地,市里一把手,还有一个省级领导都来过两次了,开发区管委会的一个副主任在这里蹲点,他是天天来,市里安排他在这里坐镇。

  记者提出,宿州科苑手里有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政府怎么又给亿帆药业办了呢?

  这名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土地使用证是百分百地办下来了,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可能给办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政府也不可能允许开工。

  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他亲眼见过这些证的复印件。记者提出能否拿出来看一下,被他拒绝。

  职能部门——

  施工单位没办理相关手续

  对亿帆药业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李涛很纳闷儿: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目前还在宿州科苑手里,政府部门怎么就能给亿帆药业办了这些手续呢?

  李涛拿出一本印有金色国徽的红皮《国有土地使用证》告诉记者,这是宿州市政府颁发给宿州科苑的这块160亩用地中56亩地的土地使用证。

  记者在这本“宿州国用(2011)第K20110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里看到,“土地使用权人”一栏填写的是“宿州科苑实业有限公司”,“终止日期”一栏填写的是“2061年1月”,发证日期和登记日期都是“2011年2月”。

  李涛又拿出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对记者说,这是宿州市政府给宿州科苑颁发的剩余104亩地的土地证,原件在开发区管委会。这块土地使用证的编号是“宿州国用(2010)第K20100061号”,发证日期和登记日期是“2010年9月”,终止日期是“2060年3月”。

  记者来到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采访,负责档案管理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找出这两块地的地籍档案翻看后,明确地告诉记者,这两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宿州科苑,宿州科苑的这两个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被注销。另一个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亿帆药业肯定没有办这两块地的使用证,宿州科苑的使用证没有注销,就不可能给亿帆药业办,一块地不可能有两个使用证。

  在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办事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答复,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能给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还需要先有规划许可证,不过,开发区里的工程项目办证是通过开发区管委会。

  宿州市城乡规划局办事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明确地对记者说,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是肯定不能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他告诉记者,开发区是独立管理,有自己的规划局。要查找亿帆药业的办证情况,他建议记者到开发区规划部门。

  记者在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这里的规划和建设职能归在了一个部门——规划建设局。

  规划建设局负责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一名赵姓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地对李涛说,亿帆药业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没有办理,材料也没有报过来,只是它的总平面方案被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认可了,其他的手续都还没有办。

  投资商举报——

  规划建设局如何处理

  宿州科苑的总经理徐剑和副总经理李涛在了解到亿帆药业根本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建设所必需手续的真相后,决定到有关职能部门对亿帆药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要求查处。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上述明文规定,但是,宿州科苑的举报并不顺利。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徐剑和李涛说,有关开发区的违法查处不属于市建委管,开发区是副市级单位,宿州市建委是县级单位,开发区里的规划建设不属于市里受理,发证也是开发区发。他建议去开发区管委会反映。

  宿州市城乡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宿州市城乡规划局是刚从市建委独立出来的,负责执法的部门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还没有划转给城乡规划局,还属于市建委领导。

  在宿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属地划分,他们监察支队只负责城区内,开发区里的监察、稽查权则属于开发区,开发区有自己的监察大队。

  开发区城市执法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他们以前属于规划局,现在隶属于城管局,他们只负责拆违和控违,如果是个人违建,他们可以直接查处,如果是企业单位违建,他们则不能直接查处,必须通过规划局。如果亿帆药业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开工建设,应属于开发区规划局管,由开发区规划局先认定违建,开发区管委会下发文件,再由他们去配合执法。

  在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韩昌敏的办公室里,韩昌敏当着记者的面收下了徐剑交给他的书面举报材料,并表示他会尽快安排人去查处。

  1月20日,徐剑打电话告诉记者,亿帆药业还在工地施工,没有停工的迹象,他也没有收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答复。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由本级政府、上级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徐剑对记者说,据上述规定,如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不能及时依法查处亿帆药业的违法行为,宿州科苑将连同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一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规划建设局是开发区管委会的下属部门,它能否依法依职查处管委会甚至更上级政府官员所支持企业的违法行为呢?本报将继续关注。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安徽宿州

【编辑:燕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