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兰州地区2014年生产总值目标:增幅要达12%

2014年01月23日 09:5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确保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将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分解下达的任务指标,2014年,兰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要达到12%,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要达到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要达到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要分别达到11%和13%。从总体看,兰州市的主要经济指标都高于全省及各市州目标。

  而各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兰州市为300天,其他各市州均高于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为330天,金昌、白银、临夏为311天。

  ●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全省要达到11%左右;兰州、嘉峪关、金昌、酒泉、白银、庆阳要达到12%;张掖、武威、天水要达到11.5%;平凉、定西、陇南、临夏要达到11%;甘南没有确定具体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全省要达到25%左右;兰州、嘉峪关、金昌、酒泉、白银、庆阳要达到27%;张掖、武威、天水要达到26%;平凉、定西、陇南、临夏要达到25%;甘南最低为20%。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全省要达到13%;张掖、天水、定西要达到14%;嘉峪关、武威、临夏要达到13.5%;兰州、金昌、酒泉、白银、平凉、庆阳、陇南要达到13%;甘南为9%。

  ●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兰州市为300天,其他各市州普遍高于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为330天;金昌、白银、临夏为311天。(记者方言)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