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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地方“三公”削减被指不足 5省本级减幅不到10%(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25日 09:1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去年辽宁省本级三公“瘦身”67.3%

  记者统计发现,约13个省、市、自治区可通过公开渠道查到其2013年的“三公”降幅。其中,青海(县级以上)和宁夏的降幅均为5%;河北(省本级)为6%。其他可查到的省份中,压缩数目基本都在10%以上。

  其中省本级压缩“三公”下手最狠的为辽宁。据《经济日报》1月15日报道:“截至2013年12月16日,辽宁省本级‘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减少5.1亿元,下降67.3%。”

  不同于省本级的“三公”减幅,内蒙古自治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3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34%,为各省市区各级总和的减幅之最。

  焦点

  对“三公”公开如何规定的?

  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公开当年“三公”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

  对于“三公”公开,目前的规定到底如何?

  2012年4月1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2013年3月17日,全国两会最后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记者问时称“约法三章”,其中就包含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李克强还说“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去年8月,财政部发出《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公开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其中,2014年各省应至少选择5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公开。

  通知称,各公开地区和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2014年及以后年起,分别公开当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和上一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公开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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